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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协会

总局关于发布治疗呼吸机等2项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17年第212号)

2017-12-28 15:0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299| 评论: 0|来自: CFDA

摘要: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治疗呼吸机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子宫内膜去除(热传导、射频消融)设备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治疗呼吸机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子宫内膜去除(热传导、射频消融)设备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治疗呼吸机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子宫内膜去除(热传导、射频消融)设备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
1218

http://www.sda.gov.cn/directory/web/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2017年第212号通告附件1.docx

http://www.sda.gov.cn/directory/web/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2017年第212号通告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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