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标管中心: 现将《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X射线设备及用具分技术委员会和放射治疗、核医学和放射剂量学设备分技术委员会换届及组成方案的复函》(标委办综合函〔2016〕89号)转发你单位,请通知相关技委会遵照执行。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X射线设备及用具分技术委员会和放射治疗、核医学和放射剂量学设备分技术委员会换届及组成方案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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