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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协会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公告(第6号)(2016年第128号)

2016-7-25 13:5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256| 评论: 0|来自: CFDA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经现场检查、技术审核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经现场检查、技术审核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会审,认定54家医疗机构及所列专业通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附件1);2家医疗机构的4个专业未通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予以取消(附件2);2家医疗机构未通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予以取消(附件3)。

特此公告。

附件:1.通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的医疗机构及其专业
     2.医疗机构未通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的专业
     3.未通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的医疗机构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
720

http://www.sfda.gov.cn/directory/web/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2016年第128号公告附件1.doc

http://www.sfda.gov.cn/directory/web/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2016年第128号公告附件2.doc

http://www.sfda.gov.cn/directory/web/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2016年第128号公告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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