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8 15:3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388| 评论: 0|来自: CFDA
为加强注册管理,规范中成药规格表述,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中成药规格表述技术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上述技术指导原则发布前已经受理的及发布后新受理的中药新药、属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批的上市后变更补充申请,均应根据此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规范表述中成药规格。对已上市中成药规格的规范,将通过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及上市后变更补充申请等逐步进行。
特此通告。
附件:1.中成药规格表述技术指导原则 2.《中成药规格表述技术指导原则》起草说明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12月18日
2017年第219号通告附件1.doc
2017年第219号通告附件2.doc
|天津市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协会 ( 津ICP备20004449号-1 )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1188号
电话:022—83551706 传真:022—83551706 邮箱:xhjjq2015@126.com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区华天道2号,国际创业中心6楼6010室
技术支持:天津众星天长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