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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协会

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2017年第104号)

2017-9-5 15:1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276| 评论: 0|来自: CFDA

摘要: 为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的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修订了《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现予发布,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

为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的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修订了《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现予发布,自20188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
831

http://www.sda.gov.cn/directory/web/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2017年第104号公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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