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对手术衣、高频手术设备、总甲状腺素检测试剂等6个品种79批的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检。现将抽检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抽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涉及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2个品种2批(台)。 以上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具体情况,见附件1。 二、被抽检项目为标识标签、说明书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涉及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2个品种2台。 以上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具体情况,见附件2。 三、抽检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涉及43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3个品种76批,见附件3。 四、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抽验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2016〕9号),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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