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委认证中心对天津市汇智远大医药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认为两家企业已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基本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我委决定发还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公布(附件)。 附件:发还药品GSP认证证书企业有关信息 附件 发还药品GSP认证证书企业有关信息 (2017年第1号)
2017年2月4日
|
|天津市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协会
( 津ICP备20004449号-1 )
电话:022—83551706 传真:022—83551706 邮箱:xhjjq2015@126.com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区华天道2号,国际创业中心6楼6010室
技术支持:天津众星天长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