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天津市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协会

总局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的通告(2017年第11号)

2017-1-23 11:0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068| 评论: 0|来自: CFDA

摘要: 为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研究,为申请人和研究者制定药物整体研发策略及单个临床试验提供技术指导,同时,也为药品技术评价提供参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

为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研究,为申请人和研究者制定药物整体研发策略及单个临床试验提供技术指导,同时,也为药品技术评价提供参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现予发布。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
118

http://www.sda.gov.cn/directory/web/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2017年第11号通告附件.docx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QQ|天津市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协会 ( 津ICP备20004449号-1

电话:022—83551706 传真:022—83551706 邮箱:xhjjq2015@126.com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区华天道2号,国际创业中心6楼6010室

技术支持:天津众星天长科技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