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照经注册或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做好质量管理,强化采购、生产、检验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严格医疗器械成品放行,提升产品质量保证水平,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控制与成品放行指南》,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控制与成品放行指南
|
|天津市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协会
( 津ICP备20004449号-1 )
电话:022—83551706 传真:022—83551706 邮箱:xhjjq2015@126.com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区华天道2号,国际创业中心6楼6010室
技术支持:天津众星天长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