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天津市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经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天津哈娜好医材有限公司符合法定条件,准予变更《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16年7月变更情况(滨海新区)
2016年8月11日
2016年7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变更情况(滨海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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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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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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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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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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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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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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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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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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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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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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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哈娜好医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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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食药监械生产许20100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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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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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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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 津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660001号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带针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3660165号 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输液器 带针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3660367号 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包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3660860号 一次性使用空气净化输液器 带针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3661379号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带针 国食药监械(准)2012第3151545号 一次性使用滴定管式输液器 带针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36616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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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 津械注准20152660261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带针 国械注准20163660493 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输液器 带针 国械注准20163660425 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包 国械注准 20163660443 一次性使用空气净化输液器 带针 国械注准 20163660502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带针 国械注准 20163150513 一次性使用滴定管式输液器 带针 国械注准 20163660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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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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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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